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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党内权力体系的民主化改革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0-09-25 15:52:48

  凡是熟悉中国政治生态的人都知道,正厅级职位的初始提名权,一般不在全委会手中,上级主管领导和常委会在决定其任用方面起主导作用。初始提名权的改革,是党内权力体系回归党内权利主体的体现形式之一。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内对全委会与常委会关系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常委会向全委会汇报工作并接受全委会监督,取消了书记办公会。但是,从宏观层面来讲,常委会与全委会的关系依然没有理顺,全委会作用的发挥依赖于常委会特别是党委一把手的个人素质及其对全委会重视的程度。说到底,真正发挥全委会作用,需要正视党内权力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即权力结构中民主含量不足,形成少数人手中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

  增加党内权力结构民主含量,可以有两条出路:一是对权力结构进行大的调整,如推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但因其在实践中问题较多,争议较大,目前只是在基层试点。二是全委会制度改革,使全委会在决策、用人中充分发挥作用。初始提名权由全委会决定,这是很重要的环节,是全委会作用的真实体现。而且,全委会决策,全委会票决,由于其人数适中,既可以防止因人数太多产生过大的行政成本,又可以防止少数人操控决策,有积极意义;既是典型的渐进式改革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也是当下改革的目标之一。

  (原载《领导科学》2010年8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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