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方式转变须树立优良作风
抓落实少。要充分认识到,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是领导干部的天职,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是领导干部的义务。要养成行动果敢、办事快捷的工作作风,克服行动迟缓、办事拖拉的懒散习气。执行上级的决策、决定要毫不含糊,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要一丝不苟,解决群众的困难要积极主动、有呼必应,服务经济、服务群众要一马当先,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
健全监督、考核、问责制度,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始于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源于不变不行的现实忧患,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必须建立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制度体系,健全监督、考核和问责制度,使干部敬畏权力、重责慎权。 一是监督主体由内部监督向社会监督拓展。干部监督手段的多样性决定了干部监督齐抓共管的必要性。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促进同级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各级人大要结合代表视察和干部述职评议,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在监督的深度上下功夫;政协组织要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通过提案、视察和建议等手段,扩大民主监督的影响力。同时,积极发挥信访和新闻舆论等部门的作用,探索以一把手为监督重点的有效形式,完善监督体系,落实明察暗访和巡视制度,对干部作风进行全方位监督。 二是实绩考核由显性政绩向隐性政绩延伸。干部考核为干部监督提供了实质性的手段。当前的干部考核工作,要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工作实绩,不但注重显绩,而且注重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长远发展后劲,充分反映干部创造政绩的能力和水平。在考核指标设置上,要力求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情况,把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群众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善、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提高、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进步等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加大“民考官”的分值权重。 三是行政问责由上级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化。针对干部所承担的道义责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加强对其决策失误、治政失当、政令失畅和行为失范的责任追究,着力提升行政绩效。问责方式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党纪政纪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通过严格的问责制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职责清晰、权责统一、奖罚分明,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作者系中共江苏新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 王 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