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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下期

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组织机制分析——基于天津市X区L街道的个案研究/朱 萌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朱 萌    日期:2021-03-01 10:07:43
消除社区治理盲区的重要手段。
  2.网格化治理及其限度
  社区网格化治理在推进过程中逐渐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其一,延续科层制组织原则的网格化,遵循的是行政化的运行逻辑,事实上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面临着服务标准化与社区生态多样性之间的矛盾。其二,网格化预设的全覆盖、精细化与虚拟空间的泛化相脱节,信息采集与公民隐私相冲突,多元主体的离散性与网格资源整合目标之间也存在冲突。其三,自上而下的网格组织与居委会出现了协调困境,同时也加重了居委会的负担。总之,通过行政命令开展工作的网格员适合完成无须判断力的整齐划一的日常工作,但无法满足复杂而快速变革的社区需求。当多元流动的人群日益反对用简单统一的方式处理复杂问题的时候,“一方治百病”的网格化治理模式就必须让位给新的治理模式。为此,超越行政性而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日益成为学界和政府的共识,社区网络化治理应运而生。
  (二)问题的提出
  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是对网格化管理的超越和完善,本研究主要围绕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组织机制及其优化策略展开。所谓组织机制,是指社区内部各组织之间的结构设置和运行方式。本文具体分为两部分来论述:其一,论述构成网络化治理的纵向行政架构及其资源整合方式;其二,论述网络化治理的横向合作机制及其内部治理资源的整合。本研究团队分别于2018年6月、12月,2019年3月、4月、6月、9月、12月到天津市X区政府及其L街道展开调查,其间对区政府民政部门、街道下辖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居民进行了结构和半结构访谈,并重点考察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本文以X区L街道社区网络化治理实践为例,意图通过区域性典型个案研究,阐述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组织策略、推进机制、不足之处和优化策略,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网络化治理提供对策建议。
  二、社区网络化治理:理论与实践
  (一)网络化治理
  “网络化治理”最初由美国学者史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在《网络化治理:公共部门的新形态》一书中提出,用以回答在公私协作的网络化时代背景下,政府官员如何应对新的挑战和责任问题,即政府部门如何筛选合作伙伴,怎样确定和建构网络,如何协调和管理各种网络关系、确立管理责任以及构建能力框架。该书指出,网络化兴起要满足四个条件:第三方组织,即利用私人公司和非营利组织而不是政府雇员来提供公共服务、实现政策目标;协同政府,即联合若干政府机构,有时甚至是多级政府一起提供整体化服务;数字化革命,即能够使组织利用数字技术与外部伙伴进行实时合作;消费者需求,即公民要求更多地掌控自身的生活,要求政府的服务更加多元化,这些需求正好与私人部门已经繁殖的个性化服务供应技术相吻合。网络化治理将第三方组织高水平的公私合作特性与政府高超的管理能力结合起来,然后再利用技术将网络连接到一起,并在服务运行方案中给予公民更多的选择权。可见,网络化治理最初是在政府治理的场域下提出的。
  国内学者就网络化治理及其中国实践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陈剩勇等指出,作为公共治理和城市治理的新型治理机制,网络化治理是指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在制度化框架内建立伙伴关系,并遵循共同价值目标展开联合行动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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