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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中期

元治理视域下政府公共治理的行为逻辑与策略选择/程 灏 胡志明 于 蕾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程 灏 胡志明 于 蕾 日期:2017-06-13 17:29:55
于协作关系,不应享有特权,但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责任承担者,又必须承担远景设计、组织协调的任务,这种二元身份往往使政府在决策时陷入两难境地。
  困境二:行政问责的困难化。在传统公共管理模式下,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其提供服务的模式大多是纯粹的线性关系,公众对于政府公共服务绩效是易于辨别的。而在治理主体多元化的模式下,政府角色变得含糊不清,公众想要透视政府工作也变得愈加困难。[1]也许在整个治理过程中杜绝了权力寻租等类似事件的发生,但是复杂的责任链也催生了一系列新问题。政府尝试与社会组织进行合作,来保证公共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递送,但同时这种努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的掌控力,一旦出现治理危机则很有可能造成无人负责的局面。
  困境三:成本收益的模糊化。各国对公共管理层面的改革到底能有多少收益?而成本又是多少?目前大家的关注点都集中在公共治理所带来的成就上,很少讨论改革成本和效益的问题。多数人认为,改革是一个无须成本的过程,但其实不然。政府在改革过程中触及多方利益,使得改革的成本过高。同时,治理范式的出场使得利益相关方有更多的机会参与社会管理,这就意味着需要更多的成本来解决彼此间的冲突。除此之外,政府与民众的关系趋于平等,在彼此协商中公共利益逐渐淡化。这样,治理成本和治理收益的概念更加难以界定。
  (二)元治理的内涵
  元治理也被称为“治理的治理”,其可以看作对单一主体治理模式制度性缺陷的回应。西方学者发现,仅依靠单一主体的治理模式具有难以消除的痼疾,必须创新治理工具,将科层治理、市场治理、网络治理三种模式融合起来,实现社会管理的善治。正如鲍勃?杰索普所说,“元治理无非就是统筹不同形式的治理,并确保彼此之间拥有最小的一致性”。元治理是对治理理论的批判性继承,本质上仍在治理范畴之内,其主要特色在于重新定义了政府在治理过程中的角色。
  元治理实质上是在混合治理模式下谋求社会效用最大化的过程,确保资源合理分配,尽量规避治理的不完全性,使社会成员拥有更多的获得感。政府作为元治理的唯一主体,既要看到协同治理的红利,也要正视合作中的矛盾,进而优化配置社会资源,理性选择治理组合,寻求合理的制度安排。同时,作为权变性的治理模式,元治理更加重视协调互动中的反思与学习。所以,元治理是通过政府在治理主体间的协调作用,构建一个强调平等协作、反思学习的制度框架,来克服彼此间信息孤立、利益冲突及权责不协调等缺陷,如图1所示。
  二、元治理视域下政府公共治理的行为逻辑:合理的角色定位
  元治理理论与治理理论相比,强调政府在治理中的特殊角色,有学者形象地将其比作“同辈中的长者”,意在说明政府在公共治理中的主导地位。可见,“同辈中的长者”这个身份也绝非专横的独权主义政府,而是希望政府担当调控宏观环境、维持市场秩序的角色,促使公共治理在良好的顶层设计下趋于完善。
  政府元组织角色是由政府所承担的社会职能决定的,这是行政管理学的基本论断。何为政府职能?有学者将政府职能定义为政府承担的法定职责和功能作用,政府职能不仅定义了政府要完成的“规定动作”,还涉及政府部门“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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