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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中期

优化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策略选择/郑 杏 欧庭宇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郑 杏 欧庭宇 日期:2017-03-16 11:09:52
农民工没有接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对政治参与的技巧与原则缺乏理解,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有限,缺乏主体规范、方法规范和逻辑规范集合而成的认知体系,因而难以迅速融入城市政治参与的空间中来。同时,工会、共青团、非政府组织等充当了城市居民利益的代言人,而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利益谈判能力和意见反馈能力偏弱,致使其困难与诉求难以得到解决。
  三、优化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策略思考
  通过对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进展情况与问题归因的分析,发现新生代农民工整体的政治参与还处在较低水平。基于此,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策略需要融入多元治理的思想理念,治理现代化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注重总体结构多元化的基本态势,确保政府、社会组织、新生代农民工、新闻媒体等每个单位的有效协调,从而使新生代农民工平等地享受基本权利。
  (一)改革户籍制度,创造参与条件
  户籍制度作为国家一项基本行政制度,其改革是主要针对城乡人口迁移与城乡户籍利益而推行的,旨在促进人口迁移和城镇化进程,具有利益主导而非公平的特征。户籍制度改革历史是一部显示城乡人口自由迁移政策放开尺度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初期禁止城乡人口自由迁移,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逐步放开人口流动强制性约束,新世纪初期全面放开人口流动强制性政策,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协调和重组户籍利益。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中,落户条件呈现“东部地区相对高、西部地区相对低”的特点。东部和中部的主要城市户籍制度严格准入条件与限制人口规模,中西部地区放开二、三线城市落户,表明现阶段户籍制度仍然没有突破利益藩篱。
  综合户籍制度改革的现状,户籍制度改革应做到因地制宜地满足城乡人口的有序迁移,落实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其平等地享受城市居民的基本权利。其一,“户籍制度改革的成本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最低资金投入”[7],明确中央与地方支付责任,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新生代农民工同工同酬,使其享受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但是,新生代农民工等农民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则应由中央统筹安排解决。其二,新生代农民工从事的行业更加多元化,政策制定不能搞“一刀切”,应适度提供城市落户的工作岗位,保障有一技之长且符合用工要求的新生代农民工顺利成为城市居民。这样既规避了因户籍因素而丧失享受社会保障权利的风险,又能控制地方省会城市和大城市的人口规模。比如,《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到,优先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全面放开技术工人落户限制,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权益保障。其三,无论是居住证制度,还是积分落户制度,都应优先考虑为城市经济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新生代农民工,优化“破格”迁入城市户籍的路径,从而满足更多新生代农民工等进城务工人员群体落户城市的需求。
  (二)集合社会力量,提高参与能力
  托夫勒曾经说过:“人们受教育的程度愈高,对民主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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