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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中期

利益相对受损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分析/张 健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张 健 日期:2016-09-12 18:33:08
一再通过体制内渠道表达利益诉求而得不到及时回应时,就会对体制内利益表达渠道丧失信任和信心,进而采取非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方式。
  为了促使相关部门尽快回应自身的利益诉求,利益相对受损群体有时会通过堵路、在政府门前静坐、游行等形式,聚集“利益联结型”或“情绪型”群体,表达意愿;有时又通过虚拟化媒介传播各种信息、编造耸人听闻的故事、鼓噪网络浏览者的情绪,释放不满情绪。他们借助公共场所、新闻媒体、大众化网络进行非制度化利益表达,其目的在于刺激有关部门迅速、及时、有效、合理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因为他们认为,只有采用非常规手段,制造社会“亮点”,才能打通“拥堵”的利益表达渠道。这是一种强制疏通利益诉求渠道的策略。
  (二)寻求政府利益补偿和社会支持
  利益相对受损群体中的大部分人处于社会底层,经济收入较低、社会保障不足,他们认为一些群体先富起来或者自己付出了同样劳动却没有得到同样报酬,主要是因为国家政策走偏导致了利益分配不平衡,“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政策让什么人富什么人才能富,政策让哪个地区发展哪个地区就能发展这样一种客观效果”[6],以及改革过程中出现了政策未接轨、制度漏洞等问题。因此,他们希望政府能够补偿其利益损失,填补利益得失的鸿沟。
  另外,寻求社会支持也是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实现目标的手段之一。利益相对受损群体认为,只有通过语言沟通、渲染气氛,激发场域中其他人的同情或愤怒情绪,唤起无直接利益相关群体的相对剥夺感,聚集更多人群共同行动,才能震撼相关部门,使自己问题得到解决。比如,通过建构利益受损事实、陈述弱势社会身份、煽动社会排斥情绪等方式博得其他社会成员的认同;通过“表演型上访”拓展行动空间,彰显强烈的维权意识,寻得动员资源,获得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政府庇护。
  (三)影响政府制定政策并强化政策执行力
  利益表达实际上就是一个利益需求的输入过程,其目的在于“通过一定的方式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的决定或与政府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7]。利益相对受损群体一般不会直接参与政府政策制定的具体过程,也不能左右公共政策的输出过程,而他们又迫切希望能够影响政策制定、调整和执行。
  但是,利益表达与把它们成功地转换为权威性政策,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利益表达成功与否取决于利益综合、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的整个过程。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往往以较为抽象的公平、正义为诉求目标,致使大部分利益诉求在表达过程中就被有关部门忽略、过滤掉了,或者因诉求依据不足、过于宏观而被搁置。所以,利益相对受损群体虽然经常会以消极的、极端过激方式吸引政府注意力,影响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但其目的却不是破坏政权的普遍合法性,只是希望通过行动矫正政策的非公共性和政策执行的偏差。
  三、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利益表达的策略选择
  (一)理性选择
  理性选择理论认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人们力图通过最小的代价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利益相对受损群体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利益,目的在于增加社会机会、赢得社会尊重和增加收入。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依据自身情况计算利害得失,尽可能实现利益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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