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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约式反腐败有助于提高廉政治理效率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陈国权 日期:2017-01-23 16:42:28
  反腐败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而政府不可能把全部的精力和资源应用于反腐败中而不去搞经济建设,反腐败的成本只能也必须是有限的,控制反腐败的成本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反腐败长期面临着用有限成本获取高额收益的任务,而廉政治理效率则是衡量这一任务完成好坏的重要指标。
  所谓廉政治理效率,就是指廉政治理的收益成本之比。廉政治理的成本,既包括国家为反腐败投入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等有形成本,也包括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等难以计算的无形成本。廉政治理的收益,既包括通过追缴腐败犯罪的违法所得等为国家挽回的经济损失,也包括健康的市场环境、清明的政治空间、清廉的干部队伍等更加重要的无形收益。
  集约式反腐败,是一种在不增加投入成本的前提下提高我国廉政治理效率的重要路径。集约式反腐败通过单个案件的查处对腐败犯罪的三类责任主体进行追究,有利于发挥反腐败更大的震慑作用,不仅打击了行贿之风,有利于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同时提高了领导的廉政责任意识,从而使其主动防范组织内部的廉政风险。通过以上两个途径,集约式反腐败有效扩大了廉政治理的收益,从而提高了廉政治理的效率。
  (摘自2016年12月7日《南京日报》,陈国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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