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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传统“君子人格”对领导干部重建社会信任的价值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董金柱 日期:2014-11-03 15:50:31
  德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了人类社会的三种权威类型——传统型权威、个人魅力型权威和法理型权威,其实质就是社会群体服从和信任领导干部的三种类型。从人类社会宏观发展的维度来看,人类社会必将从传统型权威、个人魅力型权威走向法理型权威。就当下中国而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法理型权威,是我们的理想和追求,但是,由于有两千多年人治传统的影响和当下社会正处于剧烈的转型期及法制不健全的事实,使得我们离这些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在我们目前的现实社会中,可以说是个人魅力型权威与法理型权威相互交织并用,个人魅力型权威依然占有相当的分量。而且,即便是未来完全实现了建设法治国家、树立法理型权威的理想,但毕竟法也是需要由人来领导组织实施的,有领导者的存在,就必然有领导者个人魅力发挥作用的空间,所以,因个人魅力形成的权威也不可能完全消失。因此,我们在这里研究和探讨领导干部的个人魅力及其所带来的让社会和群众服从、信任的权威,是非常有必要的。
  领导者的个人魅力,其内容自然是非常广泛的,但其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无疑是人格魅力,而这种人格魅力,用千百年来在中国居于正统思想、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来讲,也就是所谓的“君子人格”。儒家历来推崇“为政以德”的“德治”国家理想。为了实现这一理想,儒家设计出了一系列为政者必备的“君子人格”。千百年里,统治者正是据此来取信于民、教化天下,以追求其终极“大同”社会之理想境界。因此,在如何塑造“君子人格”方面,传统的儒家思想在历史的长河中无疑已经积淀下了丰厚的宝藏。在当下需要对领导者的社会信任进行重建、提升之时,我们应当从历史的思想宝库中去奋力地探赜索隐,努力地发掘老祖宗遗留给我们的这笔宝贵思想财富。笔者认为,儒家的“君子人格”可供我们今天在重建领导干部的社会信任中借鉴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孔子云:“质胜于文则野,文胜于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可以说是孔子对君子外在形象或气质及作风的一种描绘和要求。当下,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失去了社会的信任,首先就在于其留给群众和社会的外在形象缺失了这一点,要么颐指气使、高高在上,不可一世,要么花天酒地、粗俗鄙陋,让社会无法接受和认可。这些领导干部完全丧失了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对党员干部的谆谆教诲:务必要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要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严重地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值得我们的领导干部引以为鉴。
  第二,“君子怀德”“君子义为上”。这是儒家对君子内在道德品质的要求,也是儒家对“君子人格”最重要、最本质的要求。儒学以追求人的道德修炼而著称,儒家的“君子”就是以道义为先、为上之人,即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而且,儒家的道义,首先是“以天下为己任”的道义。这是儒家最为鲜明的立场和风格。作为领导干部,如果没有了高尚的道德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情操,何以能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地“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何以能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成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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