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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排污费”让治污沦为口号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3-06-13 15:13:07

  环境治理是当下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而治污不力又让公众倍感痛心。环保部门大吃“排污费”,首先暴露的是环保机构严重超编的现象。一方面,环保人员多,财政拨款不足以支撑,只能动用“排污费”;另一方面,又因为“排污费”可被随便挪用,环保部门成了创收余地大的“好单位”,有关系者挤进环保部门。

  乱象之下,需要追究“排污费”的使用监管体制。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可事实上,地方财政将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缴入国库后,经预算安排,仍返还环保部门,名义上是用于环保自身能力建设。
  加强监管当然是根治“排污费”乱象的重要手段。但是,执法者和被罚者之间的这种不正常的“利益关系”,也并非只是“监管”的问题。
  剥离地方政府的牵制,实行垂直管理,在“排污费”沦落为环保部门的“小金库”的现实背景下,再次审视为环保“扩权”的声音,实属必要。无论如何,当污染企业成为环保部门收入的主要来源时,治污终将沦为一个轻飘飘的口号。
  (摘自《民生周刊》2013年第12-13期,陈 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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