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精彩阅读

司法公信可以重塑中国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3-04-19 11:56:05

  当今中国之治理,除了法治别无他途。一个社会中的司法机关是否具有公信力,对于构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有着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有了司法权威与公信,“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和惩治腐败的法律体系就会产生威力,官员用权就不能不有所顾忌;权贵经济就会无所遁形,市场欺诈者会落得人财两空,经济领域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就会改变;当权威而有公信力的司法控制了政治权力和金钱权力的滥用,诚实、守信、守法的公民社会就可以期待。

  司法机关对于其公信力缺失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在于:司法人员和司法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屡有所闻,司法人员由于专业素质低下而办错案的情况屡见不鲜。但这些问题既不是司法机关独有的,也不是不可能解决的。十八大的政治报告中,特别强调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并且对建立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提出了要求。可以说,十八大报告揭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只有司法公信才能保障政务、商务和社会诚信的建设。
  (摘自《人民论坛》2013年3月下,贾 宇/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