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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3-03-29 11:15:00
  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理念就是用制度约束规范公权力。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点有三个。
  一是高层领导的政治决断和信心。只要政治家有倡导和推行法治的决心和信念,能够厉行法治、自我限权、带头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就有希望。
  二是重点规范约束公权力,将其纳入法治轨道。特别是要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对地方党政一把手的权力加以严格的约束,尽快制定《重大决策程序条例》,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防止决策机关规避程序法滥用决策权。同时,应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党务、政务、司法、公共事务的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公众的监督热情和新兴媒体的便利,实现对公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的滥用和失控。
  三是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建议确立以法治为重要指标体系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即“法治GDP”,以保证法律的实施。地方政府领导干得好不好,关键要看他是不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只有建立起以法治作为重要指标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法律的实施才会有保障,法治中国建设才会更加顺畅。
  (摘自2013年3月4日《学习时报》,马怀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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