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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政治体制改革的应然之义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3-03-01 15:34:18
  治理既是各国政府改革的实践总结,又作为新的执政理念深刻影响着各国的政府改革。简言之,治理就是国家、市场与第三部门在各就其位、恪尽其责的前提下,在特定公共事务领域密切合作、良性互动,共同达成相关方利益最优化的过程。治理理论包括公司治理、区域治理、全球治理等运用层次,民主治理、多中心治理等理论流派,破除了国家神话与市场神话,淡化了国家职能的专属性、排他性与斗争性,使国家与社会间的相互依赖关系空前张扬,人民大众参与决策与管理的尊严得以捍卫,第三部门的强大力量被重新发现。然而,治理同样不是万能的,它存在许多局限,不能代替国家享有合法垄断的政治暴力,也不能代替市场自发地对大多数资源进行有效配置。这就应当发挥国家从制度与策略上整合社会机制和社会凝聚力的作用,将治理革新与国家建设统一起来。
  我国的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场以政府治理体制为重点内容的改革,是一场在解构(“破”)全能主义国家的同时构建(“立”)有限而有力的现代国家制度的改革。治理是对社会巨变造成的各种公共问题的回应,是国家统治方式在全球化、地方化、市场化与社会化背景下的转型。“全球思维,在地行动”、“不与民争利,不与士争名”、“破字当头,立在其中”等治理理念,足以构成政治学、公共管理学乃至领导学的汇通点,对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改进思维与工作方式多有裨益。
  (摘自2013年1月14日《学习时报》,牟广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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