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同级日常监督“拯救县委书记”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1-08-24 17:23:39
2011年7月11日《人民日报》发文呼吁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并积极应对“四个考验”和“四个危险”,其中特别指出县委书记已成腐败高危人群。
当一个县委书记垮掉,我们常能听到的官方说辞就是“没能抵御住利欲诱惑”、“理想信念缺失”等。与其一个劲谴责贪腐的县委书记思想不够坚定,还不如深入这个角色的权力设置与运作机制,来分析其成为贪腐者的真实缘由。
县委书记的权力有多大?从某种意义上说,县委书记可以集政府首脑、公司董事长和大法官于一身,权倾一方。县委书记权力如此之大,在相应的监管方面却面临着上面管不着、中间管不了、下面不能管的真空状态。为解决对县委书记的权力监督难题,中央和地方近年都在进行一些制度创新。这些措施多少有助于防止县委书记的滥权和腐败,但由于其很难日常化,效果可想而知。
现代政治的实践表明,对掌权者最有效的监督是日常监督,而日常监督必须来自于同级的权力制衡。对于县委书记来讲,县域范围内的官员以及民众,才是日常离县级事务最近的人,是最容易发现县委书记的腐败、最能对县域事务进行日常纠偏的力量。通过制度创新,让他们有真正的制衡力量,让他们能在制度的保障下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才是“拯救县委书记”的出路。
(摘自2011年7月14日《南方周末》,李 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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