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实践与思考
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加强党内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解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身问题的有效载体。近年来,佳木斯市委针对县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普遍存在的质量不高、流于形式等问题,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审查、会中指导和会后督查,不断增强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一是实行审查报批制度,增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审查报批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第一关口。市委对县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行会前审批制度,严把“三关”,做到“三个不开”:严把征求意见关,征求意见不充分的坚决不开;严把发言提纲审查关,敷衍塞责的坚决不开;严把方案审查报批关,程序不规范的坚决不开。 二是建立指导列席生活会制度,增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针对性。加强指导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重要环节。市委为督促县处级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在指导对象的选择上突出三个重点,即县(市、区)领导班子、机构改革调整的领导班子和有问题的领导班子;在指导主体的确定上注重三个层面,通过建立市委常委,市纪检委、组织部班子成员,纪检、组织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分层联系指导生活会制度,了解情况,强化指导,解决问题;在列席人员的选择上把握三个角度,对扩大县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的民主提出了吸收基层单位或部门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代表列席生活会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全方位监督。 三是建立整改措施督办落实制度,增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实效性。督办落实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效措施。市委把整改落实作为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针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建立督办落实机制,全力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建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通报制,每年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组织班子成员对照上年度征求意见和整改措施清单进行“回头看”,逐项查看。建立整改措施责任制,明确民主生活会的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由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实践证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提高认识是前提,严格程序是关键,健全制度是保证,三个环节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第一,加强教育,确保民主生活会引起重视。要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使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认识到民主生活会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解决自身矛盾,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重要会议;是班子成员间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要载体。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深化对民主生活会的自我评价、自我矫正、预防警示、督查整改、力量整合、折射透视等功能的理解与把握,为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规范程序,确保民主生活会严肃规范。要严格民主生活会工作流程,对民主生活会会前的中心组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主题确定、方案制订、发言提纲,会中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后努力方向,会后落实整改意见、会议情况通报等内容作出硬性规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执行“三不开三重开”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