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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官场高危在于缺乏民主监督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朱新峰 日期:2011-02-09 14:12:17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广泛传播着官场高危的话语。从每年依法依规处理的党员干部数量和级别而言,官场确实应该算是一个高危场所,而且,这种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可谓自古已然。但官场这种高危环境并不能吓住腐败分子,依然有许多腐败分子“前腐后继”,依然有更多的腐败分子被查处,并且还有增长的趋势。历史似乎进入了一个轮回的怪圈,以至于当年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采取剥皮实草的办法也不能阻止官员腐败,只能慨叹贪官杀不尽。

  目前,腐败重灾区表面上看是对掌握重要权力的单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实则是民主监督制度虚置。凡是腐败重灾区,无不是民主监督虚置的单位和地方;凡是腐败重灾区,无不是不正之风盛行的单位和地方;凡是腐败重灾区,无不是群众申诉渠道不顺畅的单位和地方;凡是腐败重灾区,无不是社会矛盾激化、干群关系紧张、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单位和地方。而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就在于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监督这一机制的威力和作用。目前,我们的内部监督并不少,但是,真正起作用的并不多。同时,由于人民民主监督虚置,导致了许多内部监督失效。建立有效的人民民主监督并不难,具体讲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落实领导者管理权限的同时,加强民主监督机制的落实。应该明白,每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官职高低,都要接受社会民主监督,失去了民主监督,我们就可能变成脱离大地的安泰。

  二是公开舆论监督。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的,都可以向社会公开,并且要接受公共舆论监督。任何党员干部都应该自觉接受社会公共舆论的监督,不能超越。目前,随着网络的普及,应该充分利用网络监督的优势,贴近群众,发动群众,调动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信心。

  三是严肃司法。司法腐败是导致社会矛盾激增的一个主要原因。司法要具有一定的超然地位,要依法办事,而不是遵照哪一个长官的意志办事。司法体系干部腐败问题应该得到更严厉的追究和惩处,做到凡伸手,必被捉。

  四是完善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化解矛盾的作用,规范信访工作,对于拦访、截访等违纪违规行为,应该追究责任。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有关部门不应该采取推诿的方式退回原地处理,而应该直接一查到底,给人民群众和社会一个交代。

  五是完善各地人大监督职责。人大监督不是唱对台戏,人大的监督职责应该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和履行。各级人大应该切实履行起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来,代表群众对本地所有公职人员和机关组织进行公开民主监督。各级基层人大组织应该具有代表群众监督辖区内所有党政干部的权力和职责,也应该具有直接将民意上诉到上一级乃至中央的权力和职责。
  
  六是民主监督的渠道应该畅通。社会监督是内部、外部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人大监督应该是社会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起着社会矛盾安全阀的作用。进入这最后一道程序,就不仅仅是要解决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要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高危岗位的消除,关键在于人民民主监督是否到位,只要措施到位,每一个岗位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在阳光之下运行,就没有什么高危不高危的了,也没有什么年龄高危段的说法,否则,任何手中握有一点权力的人都可能成为高危人群,任何一个年龄段都可能成为高危的年龄段。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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