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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包括的基本范畴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0-08-24 11:37:46

  进入实践领域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应该是简单、清晰、明了的,最好是“语录”,几句话、几个词。基于这样的判断,我认为,有四个价值范畴应该能、也确实能进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视野:和谐、公正、仁爱、共享。其一,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状态。其二,公正——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指向。其三,仁爱——社会主义社会的伦理诉求。其四,共享——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追求。

  那么,为什么不把现在大家关注的一些热点,比如,“民主、法治、权利、富强”等内容也列入核心价值观,难道它们不重要吗?我们承认,它们很重要,甚至很有现实针对性,是当代中国社会迫切需要加强的内容,但它们是价值观的实践展开,是反映奋斗目标、发展主题、政治文明建设任务等要求的工具性范畴,是次生内容,我们完全可以从核心价值观中把他们推导出来。一个以“和谐公正仁爱共享”为核心价值的社会必然是民主充分、法治昌盛、权利神圣、国富民强的社会。因为,核心价值观应处于价值的层面,是价值性的不是工具性的;是导向性的,不是结果性的;是逻辑上的在先,不是具体行为上的在先。

  当然,在这里我们一定要强调一句话:不把它们列入核心价值观,绝对不等于它们不重要,也绝对不能因此忽视它们的重要性,反而要更加彰显它们的意义与功能。在今日的中国社会切实践行民主、崇尚法治、尊重权利、国富民强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没有对它们的切实践行也就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正被实践。

  (原载《领导科学》2010年7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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