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两点突破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0-01-08 10:41:04
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撰文评点近日重庆市在司法系统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举措,认为这一举措具有两点突破意义。
第一,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变成一种立法行动。这次重庆试水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这个制度虽然是党内推动,但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正式制度将在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实施。这意味着这项制度将是一项地方性的法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这将是全国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确定财产申报制度的合法性。应当说,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变成一种立法行动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只有当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变成一种法律,至少是地方性法规,才可能具有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公开化与社会监督。根据制度草案设计,官员的财产一年一次申报后,在市人大官方网站和官方指定的报纸上公示。申报不实者一经查实,就地免职。近年来,一些地方试点之所以存在很大的局限甚至有名无实,关键是在这个问题上缺少有效的突破。新疆阿勒泰的做法曾被称为“两本账”,浙江慈溪的做法是在单位公示栏公示三天。这一次重庆的做法则是“在市人大官方网站和官方指定的报纸上公示”。
(原载《领导科学》2009年12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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