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比“批示”更管用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0-01-08 10:27:29
温家宝总理在中国政法大学向大学生具体演绎法治精神的核心时说,“法大于天,法治天下”。温总理的讲话引发了一系列震动。法比天大,是一个极好的比喻,极易被国人理解。天,是指什么?在中国,天是至高无上的,因此,法比天大,我们也可以诠释为法比权大。这难道不是天经地义、天公地道的吗,何以还会给我们如此震撼的新鲜感?仅仅是因为它出自总理之口,还是因为现实中往往事与愿违?
媒体报道或网上发帖批评了政府官员,便构成诽谤罪、诬陷罪,可以跨省或不跨省抓人;基层政府不经公检法,便可以直接宣布谁是暴力抗法……在少数官员眼中,所谓法律,只是权力任意挥舞的杀威棒而已。在诸多事件中,也常常看到网友引颈盼望最高领导快快出面主持公道。正像温总理在谈话中一针见血指出的那样,“寄托在人,寄托在领导人的批示,应该说在某种意义上还带有人治的封建色彩”。要想把“法比天大”变成现实,就要将法与权力彻底“松绑”,让法律比“批示”更管用,把一切组织、机构和个人的活动都严格限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
(原载《领导科学》2009年12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