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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不能让道歉成为“免责牌”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09-12-28 15:09:26

    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36号文件——《眉山市政府部门决策失误检讨和公开道歉制度》,规定政府部门决策失误要检讨并公开道歉。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撰文说,我国各级政府从羞于或者耻于承认错误到提出建立健全行政责任体系无疑是个巨大的进步。然而,道歉只是第一步,公众更看重的是道歉后的政府表现,否则道歉就只具有形式意义。犯了错误,不敢或者不愿承认的,不是好政府;但是经常道歉的,也不是好政府。
   目前,我国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有意识地通过制度化的形式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当前最重要的是如何将这些制度落到实处,以切实提高政府决策的能力。同时,对于错误决策的纠正和责任承担也应是政府关注的重点,否则不免让人担心道歉会不会成为政府进行责任追究的挡箭牌。
   (原载《领导科学》2009年12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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