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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干部平职调整的思考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陈锦良 日期:2013-09-04 09:11:08
库的建设,全面掌握本地、本系统、本部门的干部队伍状况,为干部平职调整提供信息支持。
  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平职调整的程序。规范平职调整干部的提名和酝酿环节,是防止和克服平职调整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体现公正性和导向性的关键所在。因此,有必要进一步规范提名程序、提名方式、提名范围,明确提名责任,对于违规提名或提名失误的,根据责任主体的责任大小、后果轻重、失职的主客观原因,追究提名人的责任。拟平职调整的领导干部人选,讨论决定前应进行充分的酝酿。进一步规范酝酿的程序,明确参与酝酿的范围,提高酝酿工作效率。对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提出的下级领导干部平职调整建议意见,组织部门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沟通和了解,同时要注意充分听取拟调整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干部的现实表现拟订方案。
  三是进一步规范对干部平职调整的管理。建立干部平职调整的调控机制,针对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组织(人事)部门要注意研究所辖地区和单位干部资源状况,对干部流向做出科学计划,进行宏观调控。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干部成长特点,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干部平职调整方案,对调整原则、调整范围、调整时间、调整比例等提出明确意见。在实施干部调整过程中,要把握好干部调整的时机,合理掌握交流节奏,注意干部交流过程中工作的衔接性和延续性,既要确保被调整干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能发挥才干,又要保证不影响其原单位的工作开展。严格执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强化任期制的观念,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任期内无特殊原因的一般不做交流;凡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干部,需要交流的要尽可能地在任职期满以后进行。
  四是进一步强化对干部平职调整的监督。严肃调整工作纪律,不准在机构即将变动或主要领导干部的工作即将调动时突击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调整干部,不准由个别人或少数人决定调整干部。完善全程纪实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干部调整工作的每个环节,特别是提名、酝酿环节,进行认真记录,充分发挥全程纪实的规范和监督作用。加强平职调整监督检查,对地方党委平职调整干部的频率、幅度进行适当的限制,防止大规模、大批量集中调整或突击调整干部,特别是要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平职调整的监督,有效防止当调不调、不当调而调、以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
  五是进一步完善干部平职调整的激励机制。建立干部平职调整关怀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结合调整的不同目的、方式及被调整干部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调整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培养性调整的,讲明组织意图;对政策性调整的,讲明制度原则;对处理性等特殊情况调整的,指明方向,帮助干部解开思想上的疙瘩,有效理顺被调整干部的情绪。建立干部平职调整的保障机制,帮助调整干部解决配偶、子女随迁、入学、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平职调整干部集中精力开展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和良好的氛围。建立干部平职调整激励机制,对调整到基层和艰苦地方工作的政绩突出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对到条件艰苦的地方工作,任职满一届的交流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在工作地点和工作单位上给予适当照顾,以树立良好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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