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决制需要探讨的系列关系和对策
重要干部的票决中,就需要有干部提名预告制、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等多项制度与之相配套。但从当前一些地方执行票决制的情况来看,这些配套制度还处于探索之中,这就使票决制的科学有效运行面临困境。又如,在票决的过程中,常用传统的手写方式,要经过发票、写票、收票、点票、核票等几道程序,如果核点后的票封存不当,谁投了什么票最终被秘密查出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一定程度上使得投票者心存顾忌。
任何制度都有一个不断完善和健全的过程。票决制作为“党内民主的重大突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值得肯定的,但其客观存在的系列问题也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并在具体实践中加以改善。 一、扩大票决内容和范围,着力提高票决的公信度。一方面,要理顺常委会和全委会的关系,让更多的决策权回归全委会,这也符合中央通过党内民主适当分解党内权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意图。要明确要求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党内重大问题、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全委会成员票决,并将更多的干部任免和关系国计民生的事项纳入全委会票决范畴,切实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另一方面,要引入民主听证会制度,保持党内民主的开放性。票决时可邀请一部分党代表或群众代表列席建言,条件成熟时,还可探索通过网站、电视等媒体,采取现场直播的形式向社会全程公开票决过程,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普遍推行差额票决,着力提高票决的比选度。一是要合理确定差额票决的适用范围。要突出适时适用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采取不同的票决方式。比如当出现人选较多、德才相当、难以取舍,情况复杂不易确定或因其他情况需要慎重决定时,可采取差额票决形式。差额比例既可按照拟任人选不低于选拔职位的1∶2的比例确定,也可按照多于整个职位数20%的比例确定。二是要认真做好差额票决的事前准备。要充分做好差额票决人选的初始推荐、考察、酝酿等工作,为差额票决提供重要依据。三是要扎实做好差额票决的后续工作。对通过票决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要及时跟踪管理、有效激励、强化监督;对落选同志要妥善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正确评价、鼓励关心,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充分体现组织的关爱,引导他们振奋精神,积极进取。 四、完善票决配套措施,着力提高票决的协同度。一是要将“缓议”程序纳入票决范围。比如可以规定有三分之一成员反对的干部要进行“缓议”,并说明“缓议”原因,由组织部门或纪检机关调查核实后及时予以反馈。二是要合理设置票决次数和人数。可适当增加县一级全委会召开的次数,变每年1~2次为每季度召开1次,将更大范围内的干部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