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政治生态 救助高危官员
新问题不断出现,要想领导中国人民走向繁荣、富强、文明,对官员素质的要求不可谓不高。我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要求是“具有良好的品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近几年公务员考试的比例大约是50∶1,可谓择优录取,更高级别的官员则是从这些佼佼者中脱颖而出的,可谓优中选优,而高危岗位的官员,如组织部长、市委书记,因岗位重要,其选择更是精挑细选。同时,我们有一套严密而精细的干部选拔体系,能保证选出的官员符合“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标准。而且,党的思想教育从未松懈。战争年代,整风运动效果明显;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党的先进性教育、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干部素质更是大为提高。由此可见,我们虽不能排除官员中确有极少数素质不高的,却不能否认其中的绝大多数是千挑万选出来的高素质者。
然而,面对倒在糖衣炮弹之下的老干部我们困惑不解,面对“59岁”现象我们无言以对,面对年轻干部的“39岁”、“29岁”现象我们更是惊诧不已。他们怎么了?于是,面对某些领域腐败高发、涉案金额巨大,人们便得出了官场高危的结论,也有了十大高危岗位之说。怪谁呢?谁叫你素质不高、缺乏自律!我们不排除这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在我们对道德教育常抓不懈的同时,却有意无意地忘却了、疏忽了、冷落了权力的天然本性和制度应当发挥的力量。 三、官场高危:制度的错?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爱滥用权力,直到有限制的地方为止。因为官员执掌的公共权力随时都伴有被滥用的可能,所以官员这个职业随时存在着风险,而“高危”岗位官员的权力更大、更集中,其权力被滥用的可能更大,风险也更高。如果官员都清正廉洁,都不会变坏,那权力就会在良性的轨道上运行。所以,我们常常希望官员都是好官员,永远不变坏,永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然而,权力运行的人性预设恰恰不是催生“好官员”,而是防止“坏官员”。人性本无善恶,但从政治制度设计而言,若以人性善为预设,那就应当选拔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干部执掌公权力,如此,天下便得以大治;若以人性恶为预设,就应当设置权力制约与规范制度,让权力“戴着镣铐跳舞”,使权力难以行恶,天下便自治。党和国家已经选择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这说明我们政治制度的设计正在从人治走向法治,从倡导人性善迈向预防人性恶。分析官场高危岗位的原因,应当准确把握权力的本质,从制度层面寻找病因,而不是一味要求官员秉承高品德、高风格,一味将“风险”的责任归咎于官员自身。其实,导致官场岗位高危的根本问题是,我们在前期没有建立有效的制度体系确保官员们在前期不敢腐败。官场上诱惑巨大、权力集中、制约监督乏力,制度执行得不到位导致官员常常能够放纵自己的权力与欲望,这便是最大的危险。而官员一旦陷入这种危险之中,国家肌体必受侵蚀,人民群众必然愤怒,为了平民愤、除毒瘤,反腐风暴便应运而生。这导致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疲于奔命,人力物力大量消耗,同时,也是对官员们的不负责任。这是高危官员人生的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