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前沿
运用“投票的数学原理”提升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高志秀
日期:2010-10-29 17:12:01
性的理解程度,以此获得对制度本身的认同。要公开候选人丰富而准确的信息,特别是要把组织上掌握的信息原原本本地传达给投票者,尽量缩短组织与投票者、投票者与投票者在候选人信息上的知晓差距,提高选人标准对投票者的引导力。二要尽量避免投票者和候选人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发生。每个人都有自身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如果投票者同时也是候选人,那么一般情况下,这个投票者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就会倾向于不投票或不公正投票。三要建立投票责任制度。在干部工作中,推荐环节要尽快建立推荐提名责任制度,尽量避免随意推荐和不公正推荐问题的发生。在差额票决环节上,原始记录要能查且能查到谁投出的票,当然要有严格保密规定作前提。
3.改进投票规则,确保利于表达偏好、准确集中偏好。上一级党委常委会在差额推荐下一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时,宜用定位法,这样可以更有区分度地表达党委常委的偏好。较多人数的会议推荐,宜按照1∶1的比例推荐,这样更有利于个人偏好的正向集合,避免不受大部分人欢迎的人胜出。进入差额票决环节,因种种原因出现同一个职位3个以上候选人时,宜用孔多塞法。在基层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可使用混合法,当选不出完整的班子时(在限定职数的情况下且排名靠前的不过半),在重新选举时候选人就是票数排名靠前的人。另外,无论哪种投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都不能过于宽泛,符合条件的过多,就会变相鼓励非组织行为和策略行为的发生,无候选人直选、非定向海选式推荐在职位信息、候选人信息公开不成熟的情况下应当慎用。 (作者系中共山东潍坊市坊子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 王 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