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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下期

中国共产党社会组织政策的变迁历程及主要经验/孙发锋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孙发锋 日期:2021-08-30 10:01:59
出,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建设的角度看待社会组织。这意味着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被正式纳入政策议程。
  其次,社会组织崛起需要以统战的方式增强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随着“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所有制形式、就业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出现了多样化,并且出现了新的社会群体和阶层,因而“社团的激增势不可挡”“中国的确是全球结社革命的一部分”。[6]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需要以统战的方式增强其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政治联系,增强群众动员能力。
  再次,渐进改革的逻辑决定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安全至上的社会组织政策改变是一个量变过程。尽管此时社会组织政策不再被“全盘或极端安全化”,但是基于中国改革的渐进特征,社会组织政策目标的改变不可能是跃变性的。渐进改革是一种在保持原有政策承诺的基础上,从边缘到硬核、从局部到整体的变革策略。社会组织政策改革也秉持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政治策略,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社会组织政策目标从安全至上变为安全为主、统战为辅,符合渐进改革小步慢走、量变到质变的特点。
  最后,在“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战略布局中,社会组织是被作为“稳定”的一极对待的。[7]这很好地解释了安全与统战之间的主从关系。社会组织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等特征,利用社会组织从事渗透、颠覆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因而境外敌对势力十分看重社会组织在对华和平演变中的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中国共产党认为,社会组织中始终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因而对社会组织持警惕防范态度。当中国共产党认为社会组织的数量和活力可能对安全稳定造成冲击时,就会对社会组织发展“踩刹车”,以保证加速的社会组织化进程处于可控范围内,防范社会组织蜕变为反政府组织,减少社会组织发展的各种风险。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社会组织政策:强安全、强统战
  党的十八大后,中国共产党在对社会组织加大统战力度的同时,对社会组织政策的安全导向并未改变,出现了统战与安全并行不悖、相互映衬、联动并重、互动共存的局面。一方面,政府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将异地商会和基金会登记成立的审批权从省级民政部门下放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取消社会团体的筹备审批,允许社会团体自主决定会费制度,业务主管部门不再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任命进行审批,原来限制社会组织发展的一些制度瓶颈和限制发展的硬核被去除,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一些难点被克服,社会组织由此获得了巨大的活动空间。[8]这显示出执政党对社会组织的态度更加开放和积极。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将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列为统战对象,一些地方探索在政协中设立“社会组织界别”。另一方面,基于“颜色革命”的政治影响和中国共产党的忧患意识,社会组织发展与维护安全的关联性并未削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都有防范社会组织带来的安全风险和挑战的意蕴。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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