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管理之精义:“无为无不为”
探讨中国哲学智慧与当代中国公共部门管理的关系,构建中国式的公共部门管理模式,既是快速变化的社会对我国公共部门管理发展的强烈呼唤,也是公共部门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管理哲学发展的领军人物——老子,在2500多年前为我们留下了虽只有5000多字,但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深远影响的著作——《老子》(又名《道德经》)。其文字虽然古老,但彰显的智慧却具有超前性和超越性,尤其是“无为”与“无不为”的领导理念和管理思想对当下中国公共部门管理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一、“无为无不为”思想概览 1.基本内涵 老子说:“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李耳、庄周:《老子·庄子》,北京出版社2006年版,第104页)“无为而无不为”是老子提出来的极富智慧的命题,在他看来,“无为”和“无不为”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首先,“无不为”是目的。“无为”就是要达到“无不为”,也只有“无为”才能达到“无不为”。其次,“无为”是手段。要实现“无不为”,就必须要通过“无为”的管理来实现。 2.本质特征 要更深入理解老子“无为”的本义,还须弄清老子所讲的“自然”。老子的“道法自然”,并不是说在“道”的上面还有一个叫“自然”的东西,也不是说“道”要效法“自然”,而是指“道”的本性是“自然”。也就是说,“自然”是“道”的内在本性。道家所说的“自然”,不是存在于人以外的自然界,指的是客观事物的天然物性、固有的本性,随意发展、自然而然的结果。因此,“自然”不是人类活动的结果,不掺杂任何人的主体意识、主观意图,是与“人为”相对立的一个概念,即“无为”。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自然”和“无为”之间是这样一种关系:“自然”是“无为”的本质特征,“无为”是“自然”在人类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只不过“自然”是就事物运行的状态而言的,而“无为”是就人的活动状况而言的,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3.适用范围 一般而言,公共部门管理的核心按对象不同可分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