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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敌对思维”是法治建设的路障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0-08-27 09:18:39

  把合法维权的公民当做“敌对势力”,把正当的利益诉求当成故意闹事并进行“严厉打击”, 这种“敌对思维”残存在不少官员的脑袋里。把政府与群众、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对立起来,这种思维模式所表现出来的乱象屡见不鲜。

  非白即黑、非友即敌,简单地把人群划分成对立两极的“敌对思维”,在群体性事件中尤为常见。每当某地出现群体性事件,一些官员首先不是检讨自己的过失,而是先入为主地认为每一起事件的背后总会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操纵,却很少反思,究竟是不是自己对于群众的诉求熟视无睹、漠不关心,才导致了群众过激行为的产生。

  显然,“敌对思维”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不同利益主体和不同利益诉求,民众合法维权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进步力量,各种正当利益诉求都应得到法律保护。尤为重要的是,这种思维模式与民主法治建设格格不入。在法治社会里,利益各方只能在法律框架内,通过谈判来达成妥协,这才是民主与法治的思维,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需要的是民主与法治的思维,这样才能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化解社会上存在的一些矛盾。以敌对心理、敌对逻辑为基础的“敌对思维”是法治建设的路障,它只会带来以怨报怨、以暴制暴。

  (原载《领导科学》2010年8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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