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行地方常委分工负责制的调查与思考
民主、强化集体领导具有积极作用,但是这一制度的真正建立和高质量运行还需要在较长时期内探索和完善。综合分析运行情况,笔者认为,提高常委分工负责制的运行质量,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在配强领导班子上下功夫。常委分工负责制,对党委常委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常委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要求更高、更强。突出表现在对书记驾驭全局、统筹协调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书记责任更重,压力更大。书记如果不能适应新要求,就会出现一人专断或者松散软弱的不良局面。对常委的全局意识、工作责任心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常委的权力更大、责任也更大,如果常委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就会出现工作被动或者各自为政的状况。因此,必须坚持以提高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根本,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选好配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扎实抓好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品德、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班子。要特别注重抓好党委班子的选配工作,一方面要把选好配强党委一把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另一方面要注重优化班子结构,包括知识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等,切实增强党委班子的整体功能。 二是要在创新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科学界定议事范畴,明确常委会议事决策方式,逐步完善经常性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每个常委之间的工作关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建立如常委办公室或其他形式的综合协调机构,确保常委间的协调统一;要建立新的议题管理机制;要建立科学的分工机制,在坚持分工不交叉、分工不重叠的前提下,做到领域内相关工作统合、分管工作条块独立。 三是要在提升常委素质上下功夫。常委分工负责制拓展了常委的工作领域,赋予了常委更重要的工作责任,凸显了对常委更高的能力、素质要求。因此,常委人选的教育、培养、选拔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加强对常委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新任常委的素质能力培养,注重从政治素质、领导能力、领导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予以提高,不断提高常委的综合能力素质,不但要提高他们科学管理、统筹协调的能力,而且要着力强化他们顾全大局、合作共事的意识。另一方面,在选拔任用新的常委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新选人观念,把那些政治素质高、领导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和基层经验丰富、群众公信度高的优秀年轻干部选进党委领导班子中来。 四是要在强化监督制约上下功夫。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以后,常委的权力得到进一步扩大,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发生,加强对他们权力运用的监督和约束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抓手,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管理制度。要健全完善书记和常委的协调管理制度,建立常委之间既分工又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科学制定常委分工负责的实施办法,明确界定全委会、常委会与常委的职责划分,对议事决策的内容要具体化,对程序要作进一步的明确,实现实体与程序的统一。要建立健全常委工作督查制度、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常委述职制度和决策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对常委职责履行的约束和激励,确保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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