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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中期

独立行政人格构建: 破解“为官不为”的新视角/王 丹 段鑫星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 丹 段鑫星 日期:2016-09-12 17:01:44
  【摘  要】在经济新常态和反腐风暴的双重高压下,“为官不为”现象凸显。“为官不为”现象具有复杂性、隐匿性、传染性,如果不能及时有效遏制,不仅会恶化政治生态,而且会阻碍中国的改革进程。独立行政人格的生成,可以为破解“为官不为”提供主体性动力。独立行政人格主要表现在行政人员乐于作为、善于作为、勤于作为、勇于作为四个方面,可以从加强个人修养、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科学合理的制度、培育先进的行政文化方面加以构建。
  【关 键 词】为官不为;行政人格;独立行政人格
  【作者简介】王丹(1990— ),女,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伦理;段鑫星(1964— ),女,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心理、行政伦理。
  【基金项目】本文是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国家治理视域下的公务员行政人格研究”(项目编号:2015ZDIXM026)、中国矿业大学中央业务基金项目“公共管理学科创新能力提升研究”(项目编号:2014XK)和中国矿业大学公共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公共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编号:2014XT07)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6)23-0022-03
 
  随着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及反腐风暴的来临,“为官不为”现象有所抬头。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需要行政人员积极作为,全面落实改革部署,“为官不为”只会贻误改革发展契机。“为官不为”源于当官图利的腐败之心。何丽君、何素成等学者从加强思想教育和完善法律制度方面寻求“为官不为”的破解之道,为“为官不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思路。但是,如果不能将这种道德强化和外部规约内化为官员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那么这种作用也是有限的和不可靠的。因此,要通过加强内部修养和外部约束引导行政人员生成独立行政人格,为破解“为官不为”现象提供主体性动力。行政人员独立人格是行政价值、行政目标和具体行政行为等在单个行政主体身上的道德体现。具体表现在行政人员乐于作为、善于作为、勤于作为、勇于作为四个方面,可以从个体修养、组织建设、制度设计、文化培育方面加以构建。
  一、加强德性修养是行政人员乐于作为的前提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行政人员有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和公共利益至上的价值追求,并对公共权力的性质有准确定位、对克己奉公的职责要求坚决执行。然而,随着铁腕反腐的深入推进,“为官不为”现象成为一股暗流,搅动着官场的政治生态。“不愿为”源于对利益的考量,将个人利益的大小、得失作为“为与不为”的判定标准,其本质是公共信仰的缺乏,是角色意识和道德自觉意识的淡化,是行政人格异化的表现。
  美国公共行政学家乔治?弗雷德里克森指出:“公共行政是建立在价值与信念基础之上的。”作为公民权的代理人,首先,行政人员要有明确的角色意识,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仰。行政人员要明确“行政事务和个人之间没有任何直接的天然联系,所以个人之担任公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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