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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中期

提升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融资中的政府领导力/何丽娜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何丽娜 日期:2016-07-13 09:22:30
  科技创新是推进一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创新型国家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作用非常明显,美国、德国的科技创新对GDP的贡献率高达80%,而我国不足40%(庞瑞芝、范玉、李扬:《中国科技创新支撑经济发展了吗?》,《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4年第10期)。要加快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改变我国产品制造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的现状,生产科技含量高的产品,改变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从传统生产要素驱动到科技创新驱动的转变,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推进作用。
  科技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领跑者和主力军。在全球范围内,中小企业的专利数量是大企业的10倍,将创新引入市场的速度超出大企业27%。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体系发展中功不可没。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中虽有独特的优势,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其本身规模小,可使用资源有限,与大企业相比,在科技创新中存在先天不足之处。科技创新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的过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问题是制约其科技创新的瓶颈,也是一种市场失灵的表现。政府虽然不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但是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着独特的领导力,尤其在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提供金融支持方面应该发挥重要的领导作用。
  一、发挥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领导力
  我国企业融资主要依赖金融机构贷款,中小企业更是以银行贷款为首要融资渠道。然而,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一方面是由于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经营风险大,失信问题比较严重;另一方面是由于甄别优质中小企业的信息成本较高,缺少中小企业的统一信用评价标准和具体信用状况信息。因此,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可以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却相对滞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当务之急。由于我国市场化程度不高,目前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初期,因此,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
  (一)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政府介于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具有建设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独特客观身份。政府机构部门体系完善,对管辖区域中小企业状况比较了解,通过工商、税务、海关、法院等相关部门容易取得中小企业真实有效的信息;金融机构对政府提供的信用评价信息信任度较高。政府应在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中发挥领导作用。
  政府应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构,为中小企业建立信息档案,收集中小企业信息,形成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并保持数据库的持续更新维护,逐步形成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和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政府还应当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立法,保证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有法可依;敦促政府各部门之间实现数据交流和信息共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的使用,促进信用评价体系发挥作用。使信用评价级别高的优质中小企业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政府还应建立相关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守信的企业给予激励,对失信的企业给予惩罚。当企业充分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性和失信的高成本时,会更加重视自身信用建设,主动从企业内部加强信用管理,提升自身信用等级,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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