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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中期

以法治思维与方式践行群众路线的思考与探索/赖 燕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赖 燕 日期:2016-03-14 16:01:12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与基本保障。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党的群众工作实践相结合的重大成果,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与生命线。新形势下,践行群众路线必须以法治为准则,使法治化贯穿群众路线之中,确保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真正的实现与维护。而全面依法治国也必然要以群众路线为依托才能真正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基于此,本文围绕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如何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进行探析。
  一、依法治国与群众路线的关系
  依法治国与群众路线之间联系密切,二者在逻辑起点与终极目标上都体现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而言,两者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依法治国是群众路线的题中应有之义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它所蕴含的群众观点与群众工作方法,造就了党的优良传统与最大政治优势。群众路线的本质要求是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而法治是一个涵盖民主、自由、平等、正义、人权、秩序、文明等社会价值与诉求的概念,依法治国的本质内涵与要求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从根本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合法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我国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社会问题比较突出,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与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必然要求把群众路线与法治结合起来,把法治当作解决问题最权威、最有效的手段。把群众路线纳入法治轨道,有利于践行群众路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保证群众路线得到贯彻落实,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实现和维护。简言之,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唯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分发挥法治的有力作用,方能切实践行群众路线,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切实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因此,依法治国必然是群众路线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践行好群众路线的必然路径与根本保障。
  (二)群众路线彰显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然是与群众路线同行同在的法治。首先,唯有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才能真正发挥法治的引领与保障作用。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才能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而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上升到法律层面,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法律上、制度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群众成为法治的受益者后,就会自觉维护法治的权威,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体意识,自觉成为依法治国的捍卫者。其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受益者也是人民。依法治国是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的实践活动,包括立法、执法、守法、监督及法治理念、法治习惯的养成等方面,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参与,依法治国是寸步难行的,只有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参与,才能使依法治国在全社会引起广泛认同与共鸣。简言之,离开群众路线谈依法治国只能是无源之水、无基之厦,坚持贯彻群众路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与国家的长治久安。毋庸置疑,群众路线彰显着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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