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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中期

习近平国际法治思想探略/李 墨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 墨 日期:2016-03-14 15:15:24
  【摘  要】全球化时代背景下,加强国际法治建设成为各国的目标共识。习近平十分重视国际法治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科学把握全球治理进程中建构国际秩序的法治化路径,主张坚持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当代国际法价值体系,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根本的国际法价值理念,坚持通过法治化路径解决国际领域的重大问题,为新形势下正确处理国家关系、化解地区争端、做好外交工作指明了方向,是新时期我国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开展国际合作的基本遵循。研究习近平国际法治思想,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一带一路”、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法治动力与制度保障。
  【关 键 词】国际法治;思想探略;启示
  【作者简介】李墨(1986— ),男,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中图分类号】D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6)02-0012-04
  
  在当今世界格局趋向多元、全球化进程加速推进的时代,国际法治日益成为完善国家治理、推动全球治理的重要显性因素。推进国际法治,表征着国家、国际组织等行为主体在“良法”与“善治”的基础上,着眼于通过法律规则和法治化途径建构和调整国际新秩序。习近平在继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1]等重要思想,为各国进一步推动实现国际关系法治化、构建和谐包容的新型国际关系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坚持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当代国际法价值体系
  习近平指出,各国应当“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这表明,中国所奉行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逻辑起点和实践目标,是坚持并推进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治体系。
  (一)关于在外交实践中坚持和维护国际法治的思想
  尊重和坚持国际法准则,是建构和调节国际关系的基石,能够确保不同国际行为主体之间的联系互动,始终保持在理性与有序的限度之内,因此,作为中国政府和人民参与国际事务的主要方式,“坚持国际法治是新中国一贯的外交实践”[2]。同时,针对当前少数国家实行双重标准,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国际法之上,肆意破坏甚至践踏国际法的行为,习近平强调:“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我们应该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具有依照国际法维护国际秩序公平正义的国家使命。中国外交政策和实践所奉行和倡导的,是依照国际法实现各方在国际事务中的共享、共治与共赢,反对背离国际法及其价值准则的零和博弈与丛林法则。
  (二)关于依法和平解决地区问题的思想
  对于解决地区问题,世界各国在处理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异,因此,不论国际地区局势如何演变,在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统一的、可预见的国际制度框架内通过法治途径解决问题,就成为全球治理视野中实现和平的现实选项。但是,少数国家打着维护地区安全的旗号扩充军力、挑起事端,如美国宣称到2020年,要把60%的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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