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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中期

竞争性选拔干部考评的活力创新与秩序规则/王文成 张信昌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文成 张信昌 日期:2015-11-10 17:49:51
  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既是关系政治设置的重要举措,又是涉及社会公平的重要活动。习近平指出,要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这既是对当前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破解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命题与测评一系列问题的指针。处理好活力创新与秩序规则之间的天然矛盾,把好干部选准用好,是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考评活动良性运行的重点所在。
  一、活力创新与秩序规则的矛盾
  关于活力创新与秩序规则的关系问题,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必须科学把握、正确对待的关键性问题。在竞争性选拔干部任用制度中,活力创新主要侧重于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把“好干部”选准用好,促进竞争性选拔活动有效性的发挥和高效益的施展;秩序规则则着重于强调竞争性选拔和考试测评活动本身应具有的制度、规程、运行机制等,及其对竞争性选拔活动的范导和规制,以实现竞争性选拔考试与测评的既定目标。
  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考评活动,既要遵循考评活动的一般性秩序规则,又要突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的特殊性,释放其具有本土特色的活力,应该说二者并不矛盾。从实践上看,竞争性选拔考试与测评制度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探索性成果,确立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初步建立了“以用为本”“干什么考什么”的笔试、面试测评题库,考试与测评的方法技术快速发展,以干部履历业绩评价系统和人机对话系统为主要形式的评价中心技术体系不断完善。然而,在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考评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考评社会效应负面化。有考试必有竞争,有竞争就要有结果,而作为选拔性考试,竞争性选拔考试与测评的评价功能,尤其是“录用”或“拒绝”的二分性评价,强化了考试成绩的作用,这使得“成绩比条子好”的竞争性选拔优势走向了极致,最终因“简单以分数取人”而导致其制度活力与干部选拔任用的价值追求产生冲突,在考试活动固有的“指挥棒”效应的刺激下,滋生了一批“考试专业户”,不免在社会上产生“干得好不如考得好,实绩好不如成绩好,做人好不如做题好”的负面效应。在这种负面效应之下,必然会产生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消极懈怠而考试时投机取巧的情况。与之相伴,竞争性选拔制度运行中存在的“凡提必竞”“简单以票选人”等弊病,严重影响了制度的创新活力。革除这些弊病,需要从制度设计、政策联动、技术革新等方面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2.考评内容方式同质化。有考试必有应试。考试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选才,还在于把竞争的压力传递给后学者,以引导他们按照考试传递的人才标准认真学习、训练能力、提高素质。考试活动之所以产生教育功能,从外在看是考试的社会竞争性使然,从考试本质上理解则在于考试活动的规律性要求。竞争性选拔干部考评活动的命题环节,既要保证开发制作的测评工具对应试者具有政治动员和政策教育功能,又要避免试题偏见,对所有应试者都应是公平的,不能因任职的行业领域不同而造成试题偏颇、不公平的现象,同时还要弘扬正能量,避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消极现象和负面影响,突出考试的正面教育和导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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