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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下期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健康政商关系重要论述的逻辑探析/祝远娟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祝远娟 日期:2020-10-07 21:34:25
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商关系是始终绕不开的。政商关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的过程是相伴相生、相互作用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党和国家逐步深化对经济规律的认识,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计划商品经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党和国家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扩大企业的自主权,赋予市场更多的自由,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政商关系内容不断丰富并层次化、复杂化。在这一过程中,政商关系出现了扭曲和异化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人们对政府与市场作用的认识不够深入,对政府的权力和边界界定不清,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未完善。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正确处理政商关系并赋予政商关系新的内涵,用良性的政商关系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要求建立的是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市场环境,各市场主体在法治所构建的和谐秩序中平等参与竞争、共同受到法律保护。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笔者的理解是构建能够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和谐合作共赢、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将“亲”“清”二字作为新型政商关系构建的基本规则,“亲”意味着和谐合作,“清”代表了公平公开公正,“新型”则彰显了中国特色。
  (二)对改革开放以来政商关系发展的深刻总结和反思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政商关系相对简单,主要是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没有自主权,按照政府的指令计划生产销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商关系经历了曲折发展,历经从政到商、从商到政、政商合一等发展模式,即经历了从部分阶段、部分地区扭曲异化的政商关系逐步发展到总体趋于良性健康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党和国家对政商关系不断地进行总结和反思。
  改革开放之初,党和国家逐步实行放权让利,国有企业自主权不断扩大,政府在逐步给企业松绑的同时,开始反思政府权力过大、政企不分、以政代企的弊病与过失,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进行改革,政商关系从原来的指令性关系发展成为政府与企业的博弈关系。同时,为了推进国家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政府和企业也存在各方面的合作。
  在坚持保障国有经济的同时,中央提出坚持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共同发展,鼓励支持引导以个体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大大丰富了政商关系的内容,政商关系不仅是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还包括政府与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关系。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和贡献日益增大,人们把政商关系的焦点放在了如何处理好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关系上。
  在政商关系发展过程中,既有合理的、合法的、正当的、透明的、正常的,也有不合理的、非法的、不正当、隐秘的、扭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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