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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下期

“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失灵的反思与矫治思路/李婷婷 郑玉昕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婷婷 郑玉昕 日期:2019-02-27 17:04:15
调动各单元行政资源的显著优势,但其由双重指挥带来的多头管理问题的缺陷亦很明显。此外,由于专项治理的工作团队是临时组建的,参与人员来自各个系统,领导对于外单位的下属缺乏激励和惩罚的资源,这些组织结构上的限制因素对于工作效率和成员稳定性都存在负面影响。同时,这种仓促组建的组织结构还对政策协商和民主参与构成了挑战,可能会阻碍关键性问题的意见交换。
  其二,应更加关注更微观层面的上下部门对口衔接问题,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既往的研究着眼于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政府间的纵向和横向关系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权力分工关系,在历经数年的理论探讨和改革实践后,央地关系、条块关系、政府部门间关系等正逐渐理顺。特别是借由“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的推进,各部门的职能责任进一步明确,在强有力的监督、提示、督办下,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得以界定,相对明晰,各单位的职能责任得到了很好的履行。因此,特定部门内的分工和上下业务对应关系更应当引起关注并列入研究议程。有关部门亦应反思如何在保持“三定方案”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通过特别修订程序允许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实时调整,使各种政府职能都有法定依据。
  (三)整合信息和资源,缓解运动式治理对常规工作的干扰和冲击
  由于运动式治理模式在我国的治理结构中存在合法性和独特的优越性,考虑如何将其与公共组织常规工作的节奏和程序进行匹配就具有颇为现实的策略价值。可从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入手。首先,整合专项治理所涉及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和资源,建立联动机制。如抽调人手组成联合行动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执行力。其次,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整治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在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再次,形成工作联动的权威机构,通过畅通信息通报渠道,树立联动部门权威,要求其他业务部门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全力支持。最后,借助社会力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将社会组织、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资源引入专项治理领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专项治理检查、培训、部门整改达标评估等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现状评价、社会监督等服务领域的积极作用。
  更进一步说,如果专项治理这种运动式的治理模式能够常态化,那么二者之间存在的工作打断等各种困境也将迎刃而解。但这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运动式治理完全转为常态化治理是否必要,二是这种转变是否可能。周雪光认为,运动式治理在中国历史上之所以反复出现是因为其具有一整套的制度设施和环境,并且它的合法性是立基于稳定的正式组织之上的,是国家治理制度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故而运动式治理和常规治理的组合使用是我国国家治理的一种重要机制。[6]在这个意义上说,将运动式治理完全转为常态化治理似乎并无必要。程熙则从组织层面分析了将运动式治理日常化所面临的四重困境,指出运动式治理难以有效日常化的根源在于其独特的政治权威,要突破日常化的困境仍需要在找准和确定现代政治中的政党角色上寻求答案。[7]
  (四)重视容错纠错机制的安排和实施
  要调动治理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除了要鼓励成功,更为重要的是,要构建宽容失败的政治氛围,为消除“能为想为却不敢为&rdquo
[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