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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中期

公务员廉政与能政的共生耦合:内涵、机理及政策启示/张向东 张艺川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张向东 张艺川 日期:2018-12-11 10:07:26
要包括两个方面:系统的协同效应和自组织效应。廉政与能政管理系统的协同效应是指在廉政建设与能政建设的过程中,廉政与能政共同构成一个局部的组织系统,政府、管理部门或机构、个体(公务员和其他社会成员)等作为系统构成要素,通过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的作用,在社会需要和个人需要的驱动下,相互影响,由原来的混沌无序状态转变为一种在时空与功能上的有序状态。廉政与能政管理系统的自组织效应是指当外部环境对系统没有影响的时候,各子系统之间遵循一定规则,自动形成一定的结构和功能,具有自生性和相对稳定性。当外部环境变化时,在系统内、外部动力的推动下,廉政与能政管理系统将形成新的时空结构,并借助协同效应向共生耦合的目标发展。廉政与能政的耦合是在一定时间与区域内空间要素的特定组合形态,二者的耦合发展是在一定政策、制度环境下两个子系统的自组织活动。这种自组织活动主要表现在:一是廉政与能政在长期的协同发展中形成了一套有效的自我匹配系统,二是该系统从低度协同向高度协同、由大幅波动向相对稳定演进。
  (三)公务员廉政与能政耦合的胁迫机制
  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制度安排可能是正式的,也可能是非正式的,并强调制度安排“必须至少用于下列一些目标:提供一种结构使其成员的合作获得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收入,或提供一种能影响法律或产权变迁的机制,以改变个人(或团体)可以合法竞争的方式”[3]。从制度变迁的视角考察,公务员廉政与能政将通过以下的胁迫机制产生耦合。
  一方面,一个先进的制度安排能有效提升廉政水平。廉政建设本质上就是一个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变迁的过程。非正式制度是一个社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社会习俗以及意识形态等,通过内在的自觉或外部的褒贬对个体的行为方式产生重要影响;而正式制度则是由国家或组织以某种明确的形式制定并强制执行的一系列规则,包括法律、法规及政策等。非正式制度是正式制度的基础,廉洁的政府、廉洁的社会及廉洁的个人产生于廉洁的社会文化之中,在一个崇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里,公务员必然以清廉从政作为人生信条,淡泊名利,执政为民,追求公平正义。同时,还需要加强廉政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建设,通过正式制度安排将廉政要求规范化、系统化,通过组织的强制和外部的监督胁迫公务员廉洁从政。
  另一方面,一个先进的制度安排能有效提升能政水平。制度是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既能促进经济发展,也能阻碍经济发展。制度变迁及相应的制度安排的实质就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即促进人力资源质量的提高,反映到具体的人力资源上,就是要求公务员的能力素质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显然,通过这种制度胁迫机制直接推动了廉政与能政的耦合。
  (四)公务员廉政与能政耦合的保障机制
  公务员廉政与能政管理系统是在一定的政策、法律、社会文化环境等条件的约束下运行的。公务员廉政与能政系统各要素的互动与匹配、系统发展的协同都离不开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的保障,也离不开客观的社会文化环境的约束,这种保障是两者耦合的重要作用机制。不同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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