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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中期

利益相关者理论视域下“共建共治共享”的实践路径/周进萍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周进萍 日期:2018-04-03 16:04:03
忽视的力量,尤其是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政府与市场的合作可能存在的问题,既有让市场利用国家资源谋取私利的风险,也有政府出于国家或执政的利益把手伸向市场和民间社会的风险。对于政府而言,既希望通过激励的举措让市场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的效率,又需要运用监督的手段防止市场出现越轨的行为。同时,社会组织也在与市场的合作中不断提升自身运营效率,涌现出了社会创新、社会企业等概念,但这些概念缺乏法律的界定,许多仍然游走在灰色地带。
  三是利益相关者信任不足。例如,在社会治理“共治”中,政府需要把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情还给社会,但同时政府会担心权力过快下放会产生社会无序甚至是动荡的现象,也怀疑社会力量是否具有承接职能转移的能力。社会主体希望通过参与社会治理,获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自我管理的权利,但同时也担心政府难以改变管控的思维,导致社会参与的无效。公众既寄希望于政府,又不信任政府,一方面认为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往往将政府视为一个信赖的对象,希望政府解决各类民生问题;另一方面又不信任政府,认为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是靠不住的,对于政府的一些创新性的做法参与度不高。
  (三)权责困境:利益相关者权责不对等
  权责不对等既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在治理权力与责任上的不对等,也包括治理权利与权力的不对等。从政府部门内部来看,在治理过程中常见的现象是“有责的无权,有权的无责;看见问题的管不住,有权管的部门发现不了问题”,许多社会治理问题的责任在“块”上,而执法却在“条”上,“条”与“块”协作缺乏明确、规范、有效的机制,“条”与“条”之间也往往各自为政,导致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效率低下。
  四、实践路径:“共建共治共享”的实现
  有效的利益相关者管理需要考虑和解决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理论层面,要能通过运用基本定义,建立利益相关者图谱,描绘出利益相关者网络;二是程序层面,要能建立起科学的环境扫描程序和面向行动的控制方案与行动步骤;三是交易层面,要能促成和保障基于对利益相关者及其诉求的“合法性”理解的良性有效互动。党和政府作为现阶段社会治理的主导者,首先应当发现和评估利益相关者,然后运用一系列工具促进利益相关者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
  (一)通过刚性规定和弹性引导,构建社会治理利益相关者网络体系
  “共建共治共享”关键在于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网络本身就是获得可持续优势的资源。如何发现利益相关者?主要路径有两条:一是通过刚性制度规定清晰界定各主体的权利和责任范畴,构筑社会治理权责配置机制,主要方式是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准则、办法等;二是通过弹性引导方式激发利益相关者自觉,尤其是潜在型和预期型利益相关者,主要方式是媒介宣传、价值宣传、利益导向、精神引导、平台搭建等。刚性规定是硬手段、强制性手段,主要适用于激活负有直接责任、掌握主要资源、享有重要权利、决定治理结果的利益相关者;弹性引导是软手段、倡导性手段,主要适用于吸纳具有间接责任、掌握相关资源、享有一般权利、影响治理结果的利益相关者。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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