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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中期

超越精英治理模式:行业协会治理模式再思考/李利利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利利 日期:2018-02-06 09:28:41
分行业精英在行业协会中实行家长作风,大企业垄断行业话语权,掌握行业协会的控制权,制定有利于大企业的行业规则。此外,行业协会的龙头企业或强势会员可能会为一些小会员设置门槛,倾向于吸收那些拥有关键生产要素的企业成为会员。有些行业协会的精英凭借个人关系资本,将行业协会变成自己的“独立王国”。这容易造成协会内部缺失民主机制、内部管控混乱、损害中小会员利益等问题,最终导致人心涣散、会员流失。
  (四)使行业协会存在变质的风险
  为了追求不断发展壮大,行业协会一定要有长期的收入渠道,精英比较理性、快捷的抉择能提高协会营利能力,增加收入。营利方式主要以发展下属企业为主,这些企业要么登记为营利性单位,要么登记为民办非营利组织。营利单位的设置使得行业协会的收入来源和调配使用有了较大的灵活性。同时,行业协会通过形式多样的“排名”“资格认证”“评比”等变相地收费。行业协会的正、副会长及多数理事尽管参与协会的日常管理,但基本实行自愿兼职的方式,实际上并不领取额定薪酬或只取得少许报酬,但能够获得协会下属企业的一定股份,且由企业利润中获取部分红利。在某种极端条件下,行业协会有可能最终迷失办会的目标和方向,演变为某些人敛财的工具。
  四、超越精英治理模式:行业协会制度化治理模式
  精英在行业协会关系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精英既能激活行业协会,也能造成协会治理上的不足。[5]行业协会在组建初期的集体行动一般由该行业内的精英人物发动并实施。在没有正式制度规范管控的条件下,行业协会的发起人主要依赖个人的社会关系资本进行动员和整合本行业企业,以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
  随着行业协会的不断发展,基于精英个人的关系资本建立的非正式规范逐渐成为阻碍行业协会发展的因素。行业协会领导人的变化导致协会关系网络以及社会资本的变动,这种精英个人层次的资源不能适应组织层次对关系资本的要求。行业协会的关系网络如果仅建立在精英的个人关系资本之上,在组织层面就无法形成长期而稳固的制度资本。行业协会要发展和壮大,必须构建组织层面的制度资本,将精英个人的关系资本与制度资本有机结合。因此,行业协会治理应从精英治理模式转变为制度化治理模式,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构建行业协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行业协会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既合理分权又相互制衡的机制,规范权力责任体系。按照行业协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健全选举、决策和信息披露等内部管理制度,既确保行业协会的民主管理,又保证行业协会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此外,还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如监事会等,形成类似于公司的治理结构。
  其次,健全行业协会监督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以及综合监管机制,加大事中、事后监督力度,用制度规范行业协会精英的行为。从顶层设计角度制定并完善与行业协会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立法监控,有效管控行业协会的自治权。在内部监督方面,要健全协会内部治理结构,同时完善有关的民主监督机制。在社会监督方面,要积极建立和发展第三方评估、社会公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相协同的监督制度。
  再次,建立健全激励相容机制,激发和调动行业协会领导层的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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