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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中期

网络场域中城管舆论的风险特征及治理路径/王中杰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中杰 日期:2017-10-13 17:51:16
,将其扼杀在萌芽期、摇篮期。三是要主动掌握发言权,抢占城管舆论制高点,转变传统滞后惯习,避免由发言滞后引发舆论危机及次生舆情。四是要充分挖掘草根、意见领袖,发挥其强大的舆论引导能力。意见领袖的话语价值倾向可以引领不少群体的价值判断,能够起到及时纠偏和匡正作用。同时,也要培育一批政府内部的意见领袖,通过职业化的培训,实现体制内与体制外舆论的互动,形成舆论引领的统一战线。五是要发挥城管舆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积极作用,构建起多元主体多中心的联动机制,提升城管舆论的善治能力。
  第二,构建多元的制度化沟通平台,实现舆论良性互动。城市政府及其城管部门应以官方公众号等形式搭建多元化的沟通平台,联合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到城管舆论的治理中来,发挥联动性和协同性的效应。政府及其城管部门应树立主体间性理念,坚持“三T原则”即主动沟通、尽快沟通和充分沟通,实现官方舆论场与社会舆论场之间的良性互动。一方面,可以实现官民良性互动,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发泄政治情绪、表达政治利益诉求,将一定的城管负面舆论通过合理的方式引入到正规化的轨道上来,起到舆论疏导的作用,从而降低城管网络舆论的社会风险;另一方面,构建城管网络舆论协同治理的技术性枢纽与桥梁,拉近官民距离,增强公民政治参与的效度,实现指尖上的民主,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社会减压阀的作用,缓解城管负面舆论的压力。
  第三,着力推进网络空间的法制管理,保障网络生态秩序。着力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的法制化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网络舆论法制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趋势。尽管目前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若干法律法规,但是,面对层出不穷的城管舆论新问题、新现象,互联网的法律约束还不够精细化,亟须不断建立健全网络法律法规体系,借鉴国外先进的网络立法经验与实践,规范网络空间中的舆论传播秩序。加强对城管网络舆论的监督,形成网络舆论问责机制。加强对有关媒体的监管,做好城管舆论的把关工作,对信息发布、信息传播的流程及相关程序进行层层把关、依法规范。同时,也要加强对政府内部的监管问责与惩戒,对应对不当的相关负责人、城管部门要依法问责。
  第四,加强网络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培育社会理性公民。塑造网民的理性人格、培育公民的公共理性精神是城管网络舆论生态化治理的关键之处。一是要将网络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来,鼓励、支持、动员政府、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等组织开设相关网络伦理课程、网络职业教育等系列课程,通过系列多元化的学习形式,推动网络伦理规范的宣传教育。二是政府及其城管部门要主动引导网民自觉遵守网络伦理规范,不偏不私、不造谣、不扭曲,不恶意攻击政府及其城管部门,对“城管事件”要小心求证、理性分析、客观评论。三是要培育网民理性的社会心态。要培育网民正面、积极的社会心态,减少他们在网络上非理性和情绪化的舆论表达,逐步减少网络舆论事件的爆发,进而实现对网络舆论的长期引导。[7]社会心态的引导需要党和政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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